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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继续教育要求

2024-01-09 08:37:00【北京】人已围观

简介[导语]勤学如春起之苗,不见其增日有所长。辍学如磨刀之石,不见其损日有所亏。北京继续教育要求 一、北京市2023年度继续教育于2023年2月21日开始,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,请尽快

[导语]勤学如春起之苗,不见其增日有所长。辍学如磨刀之石,不见其损日有所亏。


北京继续教育要求


      一、北京市2023年度继续教育于2023年2月21日开始,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,请尽快完成学习,以免错过备案、审核。

      二、北京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要求:90学分,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60学分。

      三、参加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前,如未完成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,先进行采集,完成后再报名学习。


针对人群

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(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)为: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和正高级)的人员;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


学习要求

1.需选课时:90学分
2.专业课学分:60学分,公需课学分:30学分。
3.课程完成标识:完成听课


审核方式

根据管理部门要求:当月完成学习,成绩于次月统一上传。请于次月5日后(节假日顺延),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。


学习年度

1.开通年度:2023

2.开始时间:2023-02-21

3.补学年度:2021-2022

4.价格:90元/年 (90学分)

5.支付方式:网银


截止时间

1.缴费截止时间:2023-12-31
2.学习截止时间:2023-12-31


考试要求

完成听课即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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